7月2日发布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9-07-02 15: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
![](https://bid.10huan.com/a/l3.gif)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7800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7月2日发布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的信息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2019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2日发布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5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中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73600020031 项目联系人:刘政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清苑区教育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孙村中学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8015537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415.33349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7月25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7-0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7-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自主报名,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进冀投标企业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与本次工程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网上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新建一栋教学楼,建筑面积1871.43平方米;及厕所消防水池泵房建筑面积197.75平方米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报名。若因投标单位原因报名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经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信息动态”中“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工程建设选项下,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3、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受理。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5500.00元计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清苑 保定市 教学楼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7月2日发布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部分项目变更及追加资金(张北县大河镇小河子村道路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下一篇: 7月2日发布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校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