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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5日发布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采购(三次) 公开招标公告
云正招字YX-2019-031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采购 招标公告(三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已由峨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峨发改发[2018]19号、峨政复[2018]59号文件批复,并经峨山县财政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授权主体为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峨山县嶍丰住房和市政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代表政府出资并持有项目公司股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编号:云正招字YX-2019-031 2.2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采购(三次) 2.3采购人: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规模及内容 2.5.1本项目总投资估算68,251.76万元(以最终审定数为准)。其中:静态总投资 62,999.79 万元、建设期利息4,651.9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600.00 万元,资金构成为资本金 20.00%和融资80.00%。项目资本金部分由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出资缴纳,比例为政府方出资 10.00%,社会资本方出资 90.00%,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次出资到位,并与融资需要相匹配,项目融资部分以 SPV 公司为主体进行融资。 2.5.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供水设施、污水设施、垃圾设施、公厕建设四部分,其中: (1)供水设施:建设内容含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水处理厂(站)、自来水厂(站)工程、配水管网。建设范围覆盖峨山县各辖区的街道、镇区及自然村。 (2)污水设施:建设内容含污水处理厂(站)和雨污水管网。建设范围覆盖峨山县各辖区的街道、镇区及自然村。 (3)垃圾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范围覆盖峨山县各辖区的街道、镇区及自然村。 (4)公厕设施:建设公厕约532 座,建设范围覆盖峨山县各辖区的街道、镇区及自然村。 2.5.3项目运营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涉及区域通过政府投资、扶贫开发、美丽乡村等方式已经建设或原有的设施及运营服务保持现状不纳入本项目,PPP 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建设内容的经营权及设施广告设置权。在供水方面 PPP 项目公司负责本次建设水厂(设施)的运营维护提供供水服务并负责本次所建设设施的维护。在污水方面 PPP 项目公司负责本次建设污水处理厂/设施的运营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负责本次所建设的污水管网设施的维护。在垃圾方面 PPP 项目公司本次建设垃圾处理厂/设施的运营提供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和并负责本次所建设施的维护。在公厕方面 PPP 项目公司负责本次所建设公厕的运营维护。 2.6 项目运作方式 2.6.1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设置为 19.5 年,其中建设期 2.5 年,运营期 17 年(垃圾处理运营期15 年)。 2.6.2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 PPP 模式中的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PPP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造、运营维护,项目公司的经营由社会资本方主导,经营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政府方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特许经营期满后的移交。项目公司通过取得缺口补贴及使用者付费获取合理回报。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 PPP 及农村人居相关政策文件及项目合同约定进行绩效评价,按评价结果计付补贴。运营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将本项目所涉全部设施及资产无偿移交给峨山县政府指定机构。 2.6.3资产权属 本项目运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涉及资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项目所有权和处分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不享有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合作期结束后不设条件的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同时,在项目经营期间获得的各类知识产权政府方可在本项目后续运营中使用,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针对分户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设施,在项目运营期间,发生农户搬迁等原因造成的设施闲置的现象时,经项目实施机构与 PPP 项目公司确认后可以开展设施处置事宜。 2.7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和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融资、施工和运营维护管理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最近连续三年(2016年-2018年)均为盈利(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为准); 3.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1.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近五年内(2014年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担过至少一个建设投资规模1个亿以上的建设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和资格审查方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五、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5.1网上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 5.2现场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 2:00至 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资料;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1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5.4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成功者,请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5报名资料: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⑦提供(2016-2018)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⑧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⑨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五年内(2014年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担过至少一个建设投资规模1个亿以上的建设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⑩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无“黑名单”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站截图;11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成功的截图界面纸质版。 注:1、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投标用户】(政府采购)进行网上报名(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打印报名成功的截图材料并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③只有按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步骤完成全部操作后报名才算成功。 2、未按上述步骤完成报名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大楼六楼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974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30日15时00分;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6.1.1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政府采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1.2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00~15:00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递交至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练江南路18号,原电力公司办公楼),并带上编制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15: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峨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厅(练江南路18号,原电力公司办公楼)。 八、投资意向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以前,投标人按要求向规定的银行账户存入2500万元作为投资意向金,中标后直接转为项目资本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公告。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在开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各投标人。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峨山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 娟 联 系 电 话:0877-4029757 地 址:峨山县双江镇练江南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玲仙 联 系 电 话:13208770837 办公电话(传真):0877-2295101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 2019年7月4日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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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峨山彝族自治县 玉溪市 建设局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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