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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8日发布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YZB-2019-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明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619186、166044386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5070号 联系方式:洪先生 0431-858813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明伟 0431-81619186、1660443866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吉林省森林消防总队教导队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12000号。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2019年8月1日-2019年10月1日。 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7.预算资金:199893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符合业绩查询认定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体现企业及项目经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3.8 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彩色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0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4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9.8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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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导队 吉林省 营房 总队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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