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8日发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民科园核心区一期(云和工业园)征地拆迁测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 民科园核心区一期(云和工业园)征地拆迁测绘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1-201906-105109-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民科园核心区一期(云和工业园)征地拆迁测绘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20,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开展民科园核心区一期(云和工业园)征地拆迁测绘工作。测量单位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被征地单位、集体或个人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青苗等进行测量和清点调查,并对调查成果进行确认(包括宅基地房屋地址、历史用房的认定),配合完成上述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出具《勘测定界报告书》。本项目地块位于民科园核心区,用地面积约1913亩,面积最终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工作成果需满足监理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也包含采购人根据业务需要委托的其它测绘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需求”。 2、工期要求 承接本项目的单位需按签订合同要求和采购人要求的工期进度完成工作,并及时跟进成果审核流程。 3、应提供的成果资料 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1:500地籍图; (2)宗地详图; (3)地上建筑物详细统计表(册); (4)地上构筑物及附属物详细统计表(册); (5)青苗详细统计表(册); (6)出具《勘测定界报告书》; (7)以上成果电子数据。 二、其他要求 1、人员投入要求 (1)必须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名单落实作业与管理人员。 (2)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应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场,采购人也将按照程序尽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项目除有项目负责人外,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内业负责人。 (4)在项目执行期间,应严格按照投标书承诺进行考勤管理,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内业负责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若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更换。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常驻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更改须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变动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 (5)匹配与本项目测量范围和测量工作内容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仪器设备投入要求 (1)应按照项目全面质量检查检验的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仪器、计算机、车辆等,并投入到调查区范围内使用。 (2)应按实际需要在投标书明确仪器设备,无关的仪器设备不得列入投标书,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仪器设备调出作业区域。 (3)在作业区域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测并合格,不得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用于作业,否则将扣除合同工程款5%。 (4)匹配与本项目测量范围和测量工作内容的仪器设备。 3、项目管理要求 (1)必须针对本项目要求,制订具体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方案,详细列明承诺参与的各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备情况,项目实施阶段将对承诺投入的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承诺的要求,将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依据要求编制项目执行计划。 (3)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中标人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服务质量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赔偿采购人所受损失。 (5)由于测量单位原因造成测绘结果不合格,测量结果未通过验收的,其返工费用由测量单位承担,因返工导致逾期履行的,测量单位应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经两次返工成果仍无法验收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需向中标人支付任何服务费,且中标人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就前述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在现场工作的测量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测量工作人员在完成约定工作期间实施的行为及其人身安全等均由测量单位自行负责,采购单位与测量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测量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一切人身及仪器的安全由测量单位自行负责,因测量单位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或设备事故的,由测量单位自行负责。 4、质量保证要求 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成果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质量保证的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并保证工作成果满足监理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须无条件返工,且不额外收取费用。 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和条件。 5、服务要求 必须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详细描述。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省时间,中标单位需派专人负责收案,采购人可通过邮箱等电子形式发出委托,中标单位收到后即可开展测量工作,待完成测量后,由中标单位派专人负责将已完成审核的成果和发票送至业主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6、保密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整理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和数据的保密,并保证安全;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的档案,资料的范围、内容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条款并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就失效,该条款对各方依旧有法律约束力。 7、项目费用 (1)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2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且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 2)中标人提交外业测量结束报告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中标人提交的全部测量成果经采购人、监理单位、被征地村社、权属人及相关镇人民政府等审核单位共同确认后,且采购人财政拨款到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结算余款。 上述每笔服务费用付款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扣款项均在每次付款中扣除,如有不足,采购人有权另行追偿。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涵盖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有意投标的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带备本人身份证及提交以下资料(装订成册)获取招标文件。 (1)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并原件备查: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按附件)复印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④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涵盖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须包括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6) 满足上述第五点“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齐全方发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08日 至 2019年07月12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6巷7号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6巷7号一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6巷7号一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韦工 联系电话:020-3731228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七号首层
联系人:董秀鹏 联系电话:020-37607283
传真:020-37608713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科盛路8号
联系人:吴炜强 联系电话:020-87499863
传真:020-87499777 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