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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8日发布4530000WT201902165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封面智能填写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4530000WT201902165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封面智能填写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封面智能填写系统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4530000WT201902165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卷宗档案封面智能填写系统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折叠卷宗封面智能填写系统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台
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预算价128,400.00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仟肆佰元整) 六、交货时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商务合同时自行约定。 七、交货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采购项目及培训工作,所有采购项目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此之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方式:请投标人于 2019年 7月9日至7月1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携带以下证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办公厅印发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法办发{2011}18号)信息流转要求,现要求所有信息化系统与全省法院现有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程序实现资源共享与复用。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能做到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双向互联承诺函及由云南省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厂家出具联合调试承诺函原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3)形式:转帐、电汇、网银。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2518040609200052496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十五、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并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段存艳 联系电话:14736802361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系人:赵丽娟 电话:15887223059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2019年7月8日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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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临沧市 云南省 卷宗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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