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9日发布关于大浦方涵事故排口溢流污水应急整治项目2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大浦方涵事故排口溢流污水应急整治项目2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大浦方涵事故排口溢流污水应急整治项目2万吨/日一体化污水应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062101237 预算金额:62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投标人提供一套200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用于污水应急处理,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该项目包括设计、原水管道接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自控系统(含与市属智慧水务系统接入)、配电系统(含配电接入)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设备附属的土建、绿化等为完成本装置建设并实现性能考核验收的全部工作。 投标人应充分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供货单位自行完成设备生产、安装,完成进水管道、围墙等所有土建施工内容,自行完成现场协调等全部工作,保证按期出水达标。 鉴于项目的紧迫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必须自行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并进场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报名供应商必须于2019年7月17日18:00前和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供应商带附件:《现场勘察证明》自行前往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梁科长,联系电话:18036623356。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现场勘察证明》必须装进投标文件,原件放在响应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副本,否则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需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声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四、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7月9日起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8:00止 招标文件下载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一方下载即可。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咨询:张工18505182641】 招标文件售价:无。 网上注册:使用浏览器打开“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lygzfcg.gov.cn/ ) ,点击“供应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联系人: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7月9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8:00 六、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薄鹏鹏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一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B座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梁科长 联系电话:180366233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凤凰大道1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薄鹏鹏 联系电话:0518-85868223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C座407室 邮编:222003 九、其他说明事项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7月9日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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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污水 项目 万吨 招标公告 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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