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内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内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SJ-2019-000034-4
三、采购人名称: 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办
电话:8555821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8661306
传真:029-8866136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内监控系统升级改造1套
项目概况: 1.前端点位更换与增加;2.通信光电缆线路;3.设备供电系统;4.机房改造与升级
项目用途: 对原有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设计要求。
采购预算: 256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附本项目驾驶员名单及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驾驶员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资金缴存单据。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专业资质:(1)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2)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7 08:00:00至2019-06-24 21: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本项目不现场发售文件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方式: 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支持电话:4009280095 4009980000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2、电子开标、评标无法进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启用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签章等),若纸质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因此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V8.0.0.2)”,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8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
3、开标时间:2019-07-08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1306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建工路支行
4、账 号:8069105014288888880136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