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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12日发布洛浦县农业农村局洛浦县2019年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LPXNYNCJLPX2019WSDPJSXM-CGXM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采购高效温室大棚100座 100 13000000 座 可移动式钢架结构高效温室大棚
2 采购大棚配套水电设备 1 1700000 批 包括电杆、变压器、无功补偿、永磁断路器、高压计量、跌落保险、七芯电缆、低压电缆、绝缘导线、避雷器、6回路低压柜、杆上控制箱、供水井、水泵、配电箱、水井专用PVC管、PVC阀门、边缝式滴灌带等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此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法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至本公告在规定媒体发出之日止,经查询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参加包二的供应商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和田地区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并发放客户受电工程施工资质审查意见的企业,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5、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以及确保能满足本次采购设备(或产品)紧急服务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点,安装调试、维修或维护技术支持人员名录等,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包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二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7-12 至 2019-07-18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五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及相应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另附复印件加盖鲜公章1套)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01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五楼) 八、 开标时间: 2019-08-01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五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包一高效温室大棚采购 26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107601654453 基本账户现金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号:1048810050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从其基本账户提交至下述指定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用途),金额以到帐为准。
2 包二高效温室配套水电设备采购 34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107601654453 基本账户现金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开户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号:1048810050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从其基本账户提交至下述指定专用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用途),金额以到帐为准。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志超 联系电话: 18099658066 传真: 0903-2059336 地址: 和田市屯垦西路墩库卡社区631号 2、采购人名称: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667581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洛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唐洋龙 监督投诉电话: 0903-6622186
附件信息:
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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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洛浦县 温室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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