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6日发布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资格(非企业类机构补招)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东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东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资格(非企业类机构补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907-01049001-0002W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资格(非企业类机构补招)
-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
-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A包
东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资格(非企业类机构补招)
1
详见采购文件
资格项目无具体预算
六、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仅接受非企业类机构投标,非企业类机构包括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性质机构。投标供应商属于高等院校及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属于社会组织,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属于其他非企业性质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7月16日至2019年08月0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地址:http://ggzy.dg.gov.cn/)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9:30
-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9:30
-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07月16日 至 2019年07月23日止
-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财政局 地址: 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 联系人: 黄宇怀 联系电话: 22833018 传真: 22833018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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