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大楼(实验室)室外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大楼(实验室)室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安康市-2019-00020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汉滨区南环路7号
联系人:安康市市场局经办金梅
电话:1870915997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学府路学府新天地4楼
联系人:来会轩
电话:0915-3527511
传真:0915-352751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大楼(实验室)室外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大楼(实验室)场内道路、停车场、汀步、水井、管网、路灯、围墙粉刷、大门等附属设施
项目用途: 用于安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大楼(实验室)施工及使用。
采购预算: 7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资质要求: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7 08:00:00至2019-07-23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高新区学府路学府新天地4楼(新天籁KTV对面)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3)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4)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加盖红色鲜章。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7 15: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1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8-07 15: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301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527511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