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6日发布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三方智能协管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三方智能协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 招标项目编号:DQZFCG-2019-G11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一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三方智能协管服务
项
1
1300万
详见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D.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书面采购文件领取地址、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19-07-17至2019-08-05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6 09:00 七.投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沃尔玛超市对面)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01) 八.开标时间:2019-08-06 09:00 九.开标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沃尔玛超市对面)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01)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书面函件,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电子采购文件与书面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采购文件为准。) 3. 投标截止时资格审查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在开标结束后进行审查确认。同时,资格审查时若须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有效公证件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却无法提供的,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投标单位的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复印件一份;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需要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8063321 地址:德清县武康镇舞阳街2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小邱、小潘 联系电话:0572-8061059、0572-8068042 传真:0572-8061059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沃尔玛超市对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074859 传真:0572-8074859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四楼附件信息: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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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德清县 第三方 食品安全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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