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7日发布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租用甲级写字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的委托,对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租用甲级写字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907-10816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租用甲级写字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471,000 四、采购数量:2个/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租用甲级写字楼。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 租赁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最高限价:每年租赁费用(报价含装修费,不含物管费、水电费)人民币523.55万元,两年累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47.1万元。 4.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或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于2018年1月1日及之后成立的,提供当前最新的财务报表),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 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17日 至 2019年08月0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2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2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永玉 联系电话:020-3786075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姚斯流 联系电话:020-663183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联系人:吴茂杰 联系电话:020-39053085
传真:020-39053061 邮编:510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