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9日发布河源市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检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 河源市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907-4810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药品检验所2019年度检验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342,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包组一最高限价:183.30 万元);(包组二最高限价:250.90 万元); 2. 项目编号:CLZ0119HY00ZC70 3. 采购项目品目: A99 其他货物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组一:移超纯水系统、氮吹仪、冷原子吸收测汞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液体稀释仪、旋转蒸发仪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包组二:全自动凯氏定氮仪、恒温恒湿箱、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卡尔费休氏水分测定仪、细菌鉴定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允许进口投标。 6.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适用于包组一、二)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表;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适用于包组一、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适用于包组一、二)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适用于包组一、二) 5、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需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适用于包组一、二)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适用于包组一、二) 7、本项目各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包组一、二)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说明:包组一、二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20日 至 2019年07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9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王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20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8315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762-32203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市区东城西片区越往大道西面、永祥路北边汇景国际商贸中心A栋903号-1
联系人:黄日朋 联系电话:0762-3183158
传真:0762-3180158 邮编:517000
(三)采购人:河源市药品检验所 地址:河源市华达南街3号
联系人:吴芳花 联系电话:0762-3220386
传真:0762-3220385 邮编:517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河源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