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9日发布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西藏人民会堂部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人民会堂部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西藏人民会堂部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3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1-6655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路12号 联系方式:次平139899920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0891-6655266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用户单位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西藏人民会堂部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藏财采【2019】0348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资金预算:8232205.59元 6、施工工期:60天 7、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5日,10:00-13:00;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招标文件每套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8日15:30-16:00(北京时间)。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1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8月8日16:00(北京时间),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范围并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区外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要求进行资质备案; (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报名时必须提交材料 报名时请持以下资料原件: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区外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要求进行资质备案;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为公司在职正式员工(被委托人须提供近期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及报名介绍信; (5)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 (7)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9)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记录; (10)近三年(2016年-2018年度)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2)“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无线胶装)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载。 15、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5.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15.2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5.3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15.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6、联系方式 16.1、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民族路12号 联系人:次平 联系电话:13989992022 16.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91-665526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范围并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区外企业需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要求进行资质备案;(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3.2205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6:02 至 2019年07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阳光都市小区南区4栋2单元9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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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藏 西藏自治区 人民代表大会 会堂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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