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22日发布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寮步镇全镇公办中小学功能室添置一体机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的委托,对 寮步镇全镇公办中小学功能室添置一体机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6-201907-1620703-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寮步镇全镇公办中小学功能室添置一体机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30,882.5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1 寮步镇全镇公办中小学功能室添置一体机教学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1 5,930,882.50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附件格式提交《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22日 至 2019年07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寮城西路168号三楼,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厅(原寮步镇政府采购中心) 十、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寮城西路168号三楼,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大厅(原寮步镇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22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9-8303917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禧中心B座413-3号 联系人:许基彬 联系电话:0769-28681631 传真:0769-21663605 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宣传教育文体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人:尹慧儿 联系电话:0769-83322969 传真:0769-83322969 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