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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22日发布大荔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荔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大荔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DLZCZB2019-4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北大街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1370913036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913-3256360 传真:0913-325635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大荔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重症监护设备20套 项目概况: 婴儿培养箱7套,新生儿黄疸箱5套,新生儿监护仪8套。 项目用途: 医疗专用 采购预算: 829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及以前年度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最后一次年度报告);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4. 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5.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22 08:00:00至2019-07-26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供应商资格要求1—5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13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3、开标时间:2019-08-13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3-3256360 2、开户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渭南大荔县支行 4、账 号:2605042309026471267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7-21 附件:
来源:陕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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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荔县 新生儿 招标公告 重症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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