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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22日发布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HC-JLZB-2019-5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爽 项目联系电话:139431996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2号 联系方式:何蒙0432-621660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爽13943199685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我省范围内的配送;(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3、4季度和2019年1季度)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本项目的同一合同是指同一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 月 22日至2019年 07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附属医院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9-552;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0417]-0850号; 2.4 招标范围:2019年第二批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2.5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腔内激光碎石系统。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其他资金 ;已落实; 2.7 项目地点: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2.8 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2.9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10预算金额:198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组织我省范围内的配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及经营资质。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审批、尚未取得有效证照的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3、4季度和2019年1季度)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注:本项目的同一合同是指同一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 月 22日至2019年 07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12日10时00 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3.9万元。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招标项目不接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内容真实性以发布网站为准,其他网站转载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华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中路12号 联系人:何蒙 联系电话:0432-6216606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张爽 电话:13943199685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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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标段 第二批 招标公告 附属医院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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