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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26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NZB02-2019-08159-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松 项目联系电话:130093285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联系方式:张俊松 130093285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24-23388267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 项目概况:办公用房建筑面积9723.80平方米,楼体为10层框架结构。 3. 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日月大道东段 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装饰装修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消防系统改造工程。 6. 质量要求:合格。 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装饰装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消防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4.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6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17房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手续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一标段:1000元;第二标段:500元;(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 上午09:30时。 2.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6日 上午09:30时。 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相关规定!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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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营口 税务局 营口市 国家税务总局 鲅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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