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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7月29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ZCGZB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 联系方式:杨明0431-899624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ZZCGZB19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选定管理处资产评估公司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2.3采购服务单位数量:1家;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2.5服务地点: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资产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开户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1日14时30分,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07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叁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杨明 电话:0431-8996241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李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2 投标人须具有保证服务顺利实施完成的专职资产评估师和设备条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吉林省担保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楼5A07室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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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吉林 边防 管理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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