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31日发布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9-B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 地址:陈店镇陈仙公路文光路段中学路6号 联系方式:蔡立新 0754-844891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0754-87123068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GZSKST19-B110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1批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之日起30日内完成。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725,170元,最高限价为¥725,17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需由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该项目属于汕头市潮南区陈店中学食堂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为了确保顺利实施,投标供应商应在2019年8月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期间到用户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时应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确认的项目勘察证明文件(联系人:蔡立新,联系电话:0754-8448916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51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3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需由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一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6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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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汕头市 招标公告 食堂 店中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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