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荔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法院系统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法院系统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MCGAK(2019)第40号
三、采购人名称: 大荔县人民法院
地址: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913-32564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未央区御井路1555号红星美凯城20楼1单元1604室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1528925008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法院系统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法院系统2019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法庭信息化应用设备及业务通用设备一批,自用
采购预算: 11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2.2、投标人提供2018年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原件,(2019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一个月的,不足一个月的不需要提供);2.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2.4、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5、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2.6、投标人提供核心产品与大荔县人民法院现有法庭系统无缝对接(测试)证明材料。2.7、投标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2018年01月以后,至少提供其中任意一个月);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提供带水印截图原件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22 09:00:00至2019-07-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未央区御井路1555号红星美凯城20楼1单元16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13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未央区御井路1555号红星美凯城20楼1单元1604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604室
3、开标时间:2019-08-13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未央区御井路1555号红星美凯城20楼1单元1604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604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89250089
2、开户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北门支行
4、账 号:20701158000000389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