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31日发布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486号 3、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卢氏县潘河乡香菇大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位于卢氏县潘河乡。主要内容包括:香菇大棚内的地面铺设、棚内的安装等和香菇棚室外的基础设施等,其中:上川村宋家组(28个);上川村碾子组(14个);前河村坡根组(19个);(具体工程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4、建设地点:卢氏县潘河乡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招标控制价:¥2367649.46元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连续半年);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连续半年);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1月1日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谈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将打印留存; 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07月31日至2019年08月21日10时00分整。 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须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smxgzjy.org)“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3.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bwstb/23330.jhtml。 3、报名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诚信库中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具体操作详见《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诚信库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53.jhtml 注:在项目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至,诚信库将处于锁定状态。如连续投报多个项目,诚信库锁定时间也将延长,请投标人合理安排资料上传时间,尽可能早的将所有项目资料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诚信库。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三门峡)》(http://www.smxgzjy.or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现金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并提供网上缴纳保证金回执单一份。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项目,投标人(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大写:肆万元整 小写:¥40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10时00分整。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诚信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编号:三卢采购(2019)第486号) 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smxgzjy.org/bwstb/9785.jhtml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所有变更澄清都以网站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段明昭 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电话:13569603290 招标人:卢氏县潘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林 地址:卢氏县潘河乡潘河街 电话:1551627388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强 地 址:三门峡市上阳路南段河堤北路四街坊-8号楼 电话:15539861999 0398-3198903 电子信箱:645997364@qq.com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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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卢氏县 香菇 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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