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31日发布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微视野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微视野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微视野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X23710119YL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3030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金穗路7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家栋 020-8730082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数量 (单位) 交货期 类别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包一 微视野计 2台 2个月 货物 220 2. 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 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5. 提供所投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 8 月 1 日至2019年 8 月 20 日9:00~12:00,14: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组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1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 提供以下其中一种证明文件: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如有国家另行规定则从其规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社会团体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办非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携带原件进行核对)。 (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页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 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6) 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7) 提供所投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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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中山 中山大学 眼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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