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一年质保,三年免费服务。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具有2018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社会保险缴纳凭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纳税凭据(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期限: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
(注: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拉杆成册,并提供上述所有原件备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6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忻州市团结西街民心家园西区4号商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地点:忻州市日月大酒店六层会议室
-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曲县教育科技局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0350352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039320275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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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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