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日发布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隆阳区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受隆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具有本次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谈判编号:LYCG2019-J03二、谈判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安检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采购预算:549762.00元):3.1采购内容:采购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序号
名 称
技术规格
数量
单位
1
摄像机
详见谈判文件
11
台
2
一键报警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12
台
3
停车管理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1
套
4
主大门人员管理门禁
详见谈判文件
1
套
5
大楼楼道门禁
详见谈判文件
16
台
6
5楼门禁改造
详见谈判文件
1
台
7
视频会议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1
台
8
门禁、一键报警、综合管理平台及存储系统
详见谈判文件
1
套
3.2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正常、验收完毕; 3.3质量要求: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 3.4售后服务:有充分的本地售后服务保证能力,供应商在设备出现故障时,用户发出服务请求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提供7*24*365上门服务; 3.5为了确保新建系统能与院方原有安全防范系统及设备正常高效运行,所有系统无缝对接、互连互通,供应商需自行了解法院原有安全防范系统及设备情况;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现场搭建环境做对接测试,测试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的权力; 2.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2018)任意一年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之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三)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书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要求:本次采购报名采用电子报名及纸质同时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除网上报名外还需将以下要求提供材料现场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未成功):1、投标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2.纸质报名地点:隆阳区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兰城路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四楼)。 3.电子报名地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电子报名后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 4.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887693506 隆阳区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传真:0875-2202579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1.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8月6日15:00(北京时间) 2.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隆阳区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三开标室)。 3. 谈判时间:2019年8月6日15:00(北京时间) 4. 谈判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2号楼A座4楼)。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到帐为准。收款人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 号:53050172864000000026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875—2233939 备 注:LYCG2019—J03 九、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1.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2.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十、其他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发布,请各供应商留意。 隆阳区政府采购与出让中心 2019年7月31日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拟参与的服务商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响应文件。请拟参与的服务商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服务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响应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需要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响应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服务商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 (1)服务商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服务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服务商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服务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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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山市 安检 大楼 设备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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