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2日发布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XZB2019-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恩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70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罗主任15104480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 0431-8867011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卫星路远创国际1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B2019-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3项目规模:铺装面积约9066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40平方米(不含植草砖2174.03平方米),外墙面积约1600平方米,排水管线约470米,总投资额约 320.6701万元; 2.4计划工期:2019年8月30日- 2019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320.67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到现场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10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允许擅自变更,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合同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 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方式: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 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远创国际17楼17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主任 电话:151044807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17楼 联系人及电话:沈工 0431-88670112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0000030402 - 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商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8.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到现场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10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允许擅自变更,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合同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67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卫星路远创国际17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7)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卫星路远创国际17楼1704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ZB2019-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宇光小区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3项目规模:铺装面积约9066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40平方米(不含植草砖2174.03平方米),外墙面积约1600平方米,排水管线约470米,总投资额约 320.6701万元; 2.4计划工期:2019年8月30日- 2019年10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320.670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一项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且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到现场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10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允许擅自变更,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合同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 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到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报名方式: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7)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 2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卫星路远创国际17楼1704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罗主任 电话:151044807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17楼 联系人及电话:沈工 0431-88670112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0000030402 - 吉林省、长春市建设工程招商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8.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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