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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发布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02 21: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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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3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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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4日发布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博路6号

        联系方式:0535-6243276-806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535-6262179

二、采购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0020190200056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流式细胞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83.000000 

B
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800000 

C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无管道通风柜等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200000 

D
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等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9.500000 

E
溶出度仪、血糖乳酸分析仪等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6.200000 

F
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采购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2.产品授权:第一包:投标人所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超低温冰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二包:投标人所投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1、高效液相色谱仪2、高效液相色谱仪3、高效液相色谱仪4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三包:投标人所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2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四包:投标人所投显微拉曼光谱仪、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五包:投标人所投溶出度仪、溶出仪、血糖乳酸分析仪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第六包:投标人所投八孔消化炉、电子分析天平如为进口产品,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含国内公司或办事处)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书为国内总代理出具,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00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8月3日9时0分至2019年8月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11层)

        3.方式:领取或邮寄。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备案,注册信息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息一致。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注册报名并向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9年8月3日 至 2019年8月9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7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市府后路2号东门至4楼大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会议室(烟台市府后路2号东门至4楼大厅)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青君        联系方式:0535-6262179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烟台市   仪器设备   食品药品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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