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6日发布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受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ZDAZB2019CG08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768-69391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潮州市外环西路中段(枫洋洋铁岭) 联系方式:陈老师,0768-693913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1366048408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鸿运山庄41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项目内容: 经营服务范围 承包经营服务期限 承包方式 拟选取家数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经营(食堂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第一层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卖区面积约450平方米,用餐区面积约为850平方米;第二层建筑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其中操作区、售卖区面积约300平方米,用餐区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 3年(时间自2019年9月1日起,每一学年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下一学年的承包经营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经营资格。) 由中标单位接收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经营场所及所有设备设施后,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受学校委托对食堂进行经营。 1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力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8年度企业自编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数据净利润为负值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情况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是已报名参加本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正常经营广东省内大学和中专(中职)或广东省内大学和高中阶段学校食堂承包项目;(食堂供餐规模不少于1500人;提供食堂经营合同复印件);5、投标人在近3年经营过程中无重大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以上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信息为准,投标时提交查询信息网站截图);6、投标人近3年在食堂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时由投标人如实提供符合本条款的承诺声明,未提交承诺声明或未如实承诺声明的,-经查实,将对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或把本项目分包转包;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 -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母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9:30 至 2019年08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鸿运山庄41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火炉山南路6号鸿运山庄41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期缴纳税款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近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最近年度的经审核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图片、场地图片、技术人员列表等); (8)至少提供一项近五年内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正常经营广东省内大学和中专(中职)或广东省内大学和高中阶段学校食堂承包项目;(食堂供餐规模不少于1500人) ;(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提供投标人在近三年食堂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合同纠纷、经济纠纷、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为准)。 备注: (1)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须在报名现场查验后退回。 (2)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仍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提交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力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8年度企业自编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数据净利润为负值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情况等)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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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潮州市 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食堂 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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