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人民法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人民法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招(2019)04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区
联系人:刘西
电话:0915-78279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戴西风
电话:0915-7820793
传真:0915-782021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白河县人民法院自定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笔记本电脑20台、台式电脑30台、高速文档影像扫描仪20台、高清庭审主机1套、高清球机1台、高清一体化摄像机4台、黑白激光一体机20台、彩色喷墨打印机10台及辅材1批。
项目用途: 办案用通用设备及科技法庭。
采购预算: 77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近2年内大于10万元以上的类似经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的原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07 08:00:00至2019-08-14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7 15:10:00
2、投标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502室)502
3、开标时间:2019-08-27 15:10:00
4、开标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503室)50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7820793
2、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营业部
4、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