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发布高碑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项目磋商公告 |
时间:2019-08-07 15: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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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3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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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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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7日发布高碑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法记录仪项目磋商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0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记录仪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4510020004 项目联系人:王满收 项目联系电话:0312-3266987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高碑店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2812846 代理机构:河北歌普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孵化楼一层B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266987 预算金额:25.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8月2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2、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为实现县级执法记录仪音视频数据管理系统平台与市级执法记录仪音视频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对接,提供保定市公安音视频数据管理系统平台厂家开具的无缝对接证明;制造商须为公安部执法记录仪产品入围企业。3、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和社保缴纳凭证;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6、2018年度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70台 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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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碑店市 记录仪 交通管理 大队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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