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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8月8日发布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七台河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GZ2019G00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89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七台河支队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7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451-823689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451-82368973 代理机构地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Z2019G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七台河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26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中队营房改造项目(二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勃利县通天水库西400米。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工 期:签订合同后20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企业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失信行为的情形。 3.2投标人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安全员(1人)(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的岗位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注:管理机构人员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保证证企相符,否则投标无效)。 3.5要求投标人须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需由法人和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印鉴无效); 3)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 5) 资质证书;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 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9) 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其他人员具备岗位证书; 10)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3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13:30时 递交方式: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13:30时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 7.其他 7.1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七台河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国咨招标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东安街138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邮 箱: hrbgzzb@163.com 电 话:0451-8236897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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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勃利 营房 中队 招标公告 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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