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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8月9日发布厦门政采-竞争性谈判-ZC2019-820-1-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公告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遥测心电监护仪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遥测心电监护仪 项目编号:ZC2019-8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5900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金湖路668号 联系方式:江女士: 0592-35697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女士 0592-590069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基本条款,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1)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有失信信息记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间内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响应供应商。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将取消成交候选资格,认定为不合格响应供应商。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备注: (1)谈判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3)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129500100100292470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908009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2-590069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需邮寄的企业邮费由收方支付。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8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14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4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14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楼MNO单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采购文件。
的报价人如对《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联系电话:13769017917。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19年08月27日下午14:30时至2019年08月2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5.3递交符合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5.4 2019年08月2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9年08月27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6.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6.3报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报价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7、付款方式 7.1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800000.00 元(大写:捌拾万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报价。 7.2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按实际供应数量,一学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学期全部货款(即本学期货款学期末结清)。供货方每月出具发票给采购方。 8、保证金的交存及退还 8.1谈判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8.2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 下午17:00 时前。 8.3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8.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格里拉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24141001040000653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 9、政府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严肃处理。 10、货物质量及验收 10.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物必须具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食品包装密封完好,无漏气、破损、变形等现象,技术规格、质量等级等应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相一致。成交供应商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提供的蔬菜要求新鲜,不得干瘪凋萎、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成交供应商每天向学校提供的猪肉需提供本批次肉制品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食品运输车辆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10.2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供应的食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0.3成交供应商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4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级)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10.5采购人自行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需对货物质量严格把关,组织专业的验收人员熟悉采购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正本、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封存样品,对比实际提供货物的质量及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进行验收。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不参与验收。 10.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如有以次充好或在投标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谋取中标、成交等行为的,由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无效。”规定严肃处理。 1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活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报价人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对已由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受理报名登记的报价人,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将视为同意该条款规定。若报价人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为进口产品,已开封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11其它事宜 11.1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如对本公告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遗、更正等,均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jggzyxx.cn)”发布通知。 11.2采购人和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华坪县民族中学 联系人:山老师 联系电话:13769017917 采购代理机构: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中和花园3栋110号 邮政编码:674800 联系人:项丽嫣 联系电话:0888-6125828 开户行名:丽江金元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香格里拉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24141001040000653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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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厦门 竞争性 心电 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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