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9日发布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07-ch002-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编号:HSCG9140910209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项目报价:项目总投资为477910.17万元,本次招标部分为第二标段,其中建安费为159063.51万元,招标部分造价咨询服务费约为1130万元。本项目造价咨询费以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的造价咨询费下浮率必须≥20%,按下浮20%计算得投标上限价为904万元。造价咨询费结算价款以经翠亨新区财政金融局审核通过的中介预算价为基数,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计算所得造价咨询费×(1-投标报价下浮率)。如果造价咨询费结算价款高于按照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计算的中标金额,按中标金额进行结算。 4.项目内容:中山翠亨新区翠城道北段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第二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登记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6日17时30分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完成网上报名后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到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3)购买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网上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为:¥1500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9.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指纹签到或身份证签到或企业数字证书签到均不能成功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上述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期限至投标截止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并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相关网页截图”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09日 至 2019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邝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88586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联系人:曹长鹏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传真:0760-88169368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市马鞍岛翠城道翠亨新区规划馆216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60-89893693
传真:0760-89893600 邮编:52852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