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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8月13日发布禹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禹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乐途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禹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人: 禹州市乐途租赁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禹州市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3 项目编号:YZCG-DL2019021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采购需求:高速动态称重子系统、现场数据处理子系统、调试检定及运输、车牌识别子系统、 超限信息发布子系统、传输及供电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该标段采购的核心产品为平板式动态电子称重系统。 1.7 采购预算金额:1560万元。 采购最高限价:1560万元。 1.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1.9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 质量要求与培训服务:中标人负责送货上门,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组织人员培训进行技术指导,项目完工后由专业技术人员、采购人共同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免费提供质保二年,产品实行终生维护。达不到质量要求,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负担。维修服务 2 小时响应,24 小时到达并排除故障。验收时,需要提供原厂供货证明,否则不予验收,该项目中任何一个产品验收时出现质量问题,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4.3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9 月 2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2开标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 5.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禹州市乐途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禹州市城东新区 联 系 人:晁先生 联系电话:13782305456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15803752855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联通大厦11楼(新汽车站对面) 监督单位:禹州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8119226 2019年 8 月 13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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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禹州市 招标公告 检测系统 设备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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