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3日发布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睢采公(2019)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碧月 项目联系电话:181518621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袁洪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碧月,18151862153 代理机构地址: 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已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龙河工业园道路工程监理投标。 2.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睢宁县龙河工业园。 3.2 工程规模:经二路工程:龙河工业园主道路,至纬三路,全长3.8公里,目前路面破损严重,路基已损坏,须重新铺设,道路红线35米,主道路20米,项目总投资计划7000万元;纬八路改造工程:龙河工业园主道路,全长0.6公里,目前路面破损严重,路基已损坏,须重新铺设,项目总投资计划900万元;新建纬九路东段工程:道路红线24米,新建纬九路东段工程,长约630米,道路红线24米,路面12米,两侧雨水,单侧污水、给水,沥青路面,项目总投资计划600万元;104国道南侧辅道工程:全长4.8公里,目前路面破损严重,路基已损坏,须重新铺设.新建2.6公里,项目总投资计划6000万元。 3.3 招标范围:经二路工程、纬八路改造工程、新建纬九路东段工程和104国道南侧辅道工程施工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 。 3.5 质量标准:合格 3.6最高限价费率:工程造价的0.65% 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经二路工程、纬八路改造工程、新建纬九路东段工程和104国道南侧辅道工程监理。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企业注册)。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4.5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4.5.8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本工程实行纸质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 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名称: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分公司 开户账号:09010430000000418 开户行:睢宁中银富登村镇有限公司双沟支行 电话:18151862153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退还其基本 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8月14日至 2019 年8 月20 日17 时30分。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现场或网上联系代理公司购买,请投标申请人在2019年8月20日 17 时30分前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9年8月20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9 月3日 15 时 30 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人:江苏千百汇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洪印 电话:15050039567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门 联系人:庄碧月 电话:1815186215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企业注册)。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4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睢宁县东方明珠花苑6号楼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现行招投标法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江苏 河工 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工程监理
上一篇: 8月13日发布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学校校园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8月13日发布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病案数码影像与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江苏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