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3日发布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经侦大队笔迹鉴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对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经侦大队笔迹鉴定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908-100885-009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经侦大队笔迹鉴定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笔迹鉴定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检验服务完毕止
人民币121万元
(1)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投标人鉴定业务范围必须具有以下内容:文书鉴定,提供《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以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复印件或自然人(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身份证复印件; (2)《司法鉴定许可证》复印件; (3)购买文件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填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14日 至 2019年08月2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4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20-835264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20-8316609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联系人:林军 联系电话:020-83526431
传真:020-83526429 邮编:510070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24号之一
联系人:姚品慈 联系电话:020-83166093
传真:020-83166088 邮编:510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