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4日发布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HW2019(GK)06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0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86169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万元) 主要技术参数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年 315.48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提供如下证明材料)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若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C、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盖公章并签字)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C、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承诺的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5.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转账方式报名, 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名称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邮编 350001 帐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 号:428673312013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许先生 电话 0591-87509888 电子信箱 hwzb_fj@163.com 传真 0591-8750988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联系人 张女士0591-8616993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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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福建 平潭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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