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发布保定市一亩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调查与评价项目 |
时间:2019-08-13 18:3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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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4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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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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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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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4日发布保定市一亩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调查与评价项目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保定市一亩泉引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调查与评价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4670020033 项目联系人:王蒙 项目联系电话:15369275578 采购人:满城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政府西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130812 代理机构:保定金路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东风中路158号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69275578 预算金额:26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9月03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2、投标人应具备CMA资质。3、投标人信誉良好,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记录为准,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得超过两家。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证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CMA资质证书;(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查询时间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且最多不超过两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取,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为取费基数,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内取费基数为1.5%,中标金额 100 万元-500 万元之间的取费基数为 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费在中标方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由中标方支付。2、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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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定市 饮用水 保护区 水源 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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