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发布清河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9-08-15 11: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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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5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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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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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5日发布清河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2019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83320020032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清河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1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3008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2677.2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8-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8-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陆“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第1-10标段:投标人须具有PE管DN125-DN450等型号生产、销售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同时具有管材施工安装能力,具有省级卫生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计量认证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8年及以后PE管材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涉及的管件、电磁流量计及配套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安装。3.第1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管道无负压电气设备能力的生产商,其营业范围内必须含有施工安装等内容。4.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1-11标段)中最多只能投标两个标段,多投全部作废。考虑到工期要求,本项目(1-11标段)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来源: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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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清河县 地下水 招标公告 生活用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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