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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沈阳第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质检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_辽宁十环网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第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质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质检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YLY2019080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 项目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第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张家屯乡本街 联系方式:邱发胜 024-317828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冠吉 024-31918388-313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沈阳第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委托,对 项目名称: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质检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YLY20190806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粮食仓储服务检验设备采购 水侵悬浮法粮食容重仪1台;水浸悬浮法水分快速测定仪1台 水侵悬浮法粮食容重仪主要技术要求: 1、准确度:测定值与LS/T5498测定结果的绝对误差不大于5g/L; 2适应水分范围:10%-50%; 3.重复误差:容重:≤±3g。 水浸悬浮法水分快速测定仪: 1.测量水分范围:5%~30%,包括冰冻状态的样品; 2.检测时间:≤30s; 3.准确度:测定值与LS/T5497-1985中105℃恒重法的测定结果间绝对误差≤±0.5%; 4.重复性:≤±0.2%。 水侵悬浮法粮食容重仪1台 水浸悬浮法水分快速测定仪1台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32,00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32,000.00人民币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08月16日08时起至2019年08月2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1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500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无需提供)。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截图加盖公章(需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09月06日北京时间 09 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 年08月16日至 2019 年08月23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第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张家屯乡本街 项目联系人:邱发胜 联系电话:024-31782805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 传 真:024-31918309 邮箱地址:312353927@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75660188000133139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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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粮食 产后 质检 服务体系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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