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单一来源公示: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2019年度编制工作(环评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示_湖北十环网
采购人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2019年度编制工作(环评处)项目
预算价
人民币760万元
联系人
刘丽
联系方式
027-87167379
采购人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三线一单2019年度编制工作(环评处)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报名截止时,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后经过两轮延期报名时间,均只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报名,且截止到规定的开标时间,只有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截止后,本项目投标人不足3家。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投标人质疑。鉴于以公开招标方式无法正常实施采购活动,为了顺利完成采购人三线一单2019年度编制工作(环评处)采购任务。根据鄂财函[2017]215号文(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多年以来作为省生态环境厅主要的技术支持单位,在为环境管理支撑服务的科研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撑基础和技术储备。如果是没有多年来积累的技术储备很难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次编制工作,并且在前期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只有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一家单位报名。
2、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无倾向性和歧视性条款。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专家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吴宜珍,武汉纺织大学环城学院,高工
王玲玲,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高会
卢孝德,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高会
拟成交价格
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确定金额。
其它需要公示的事项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来源:湖北中咨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湖北 来源 湖北省 生态环境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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