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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新建箱变及环网柜等设施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_吉林十环网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新建箱变及环网柜等设施试验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新建箱变及环网柜等设施试验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9-0810-FW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猛 电 话:137561299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辛华军、李阳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新建箱变及环网柜等设施试验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新建箱变及环网柜等设施试验项目;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目前已进入正式电安装工程阶段,按电力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设施进行试验(详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7.8120万元; 2.3 服务地点:位于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谭家屯村长农大街西侧长春职教园区内;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完成试验;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试类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且2018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两项同类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除了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最少须提供2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均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8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证明。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试类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至少2个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须体现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实践教育学校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王猛 电 话:137561299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李阳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李阳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7.81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8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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