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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_广西十环网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XRZ2019G3-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006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朱其婷 0777-65101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580067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须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32.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需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已由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灵山县灵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山改投【2019】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灵山县城第四中学南侧地块。 建设规模:棚户区涉及改造户数为636户,拆除总建筑面积45973m²。总建筑面积为90772.62m²,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2018.52m²(含住宅建筑面积为68960.00m²,商业、社区办公、社区物业、消控室、公厕、文化活动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058.52m²);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8754.10m²(含架空层建筑面积1610.10m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144.00m²)。主要设地下停车及人防,最高层数26层,最高高度79.50m,并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及地面硬化、绿化、生态停车场、室外给排水、室外供电、消防、亮化等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24532.8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80天(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其中,设计工期 50 日历天(包含图纸审查备案时间),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念性建筑方案设计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均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须负责派人协助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 2.2.2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等)和所有单体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以及配合完成报批并取得批复等工作。设计内容应满足国家、广西、钦州市有关法规、规范、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的设计内容。 2.2.3施工内容:新建安置住宅(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装饰工程)、商业配套用房、公建配套用房、地下室、及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区内道路硬化、绿化、景观灯、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电力电缆、围墙、消防、强电、弱电)。 2.2.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5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须满足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需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9 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 %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qinzhou.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7-6513235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山县财政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10层01号 邮 编: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朱其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0777-6510162 电 话:0771-5800675 2019年 8 月 22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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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 工程 灵山县 棚户区 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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