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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研究公开招标公告_广东十环网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8-104001-0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3.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3.1项目简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习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是中央赋予广东的重大政治使命,也是推动我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历史机遇。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推动建设,分属不同关税区域、不同法律体系、不同货币制度,制度规则的差异是制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因。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城市也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制度规则的诉求也各有侧重,制定的规则制度差异性明显。基于不同的制度规则体系、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侧重的政策制度,在粤港澳大湾区推进建设过程中,对市场互联互通、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民生福祉对接等领域都会形成一定的制度障碍。 在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在规则相互衔接。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以规则相互衔接为重点,加快编制大湾区建设专项规划,携手港澳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打造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制度规则相互衔接,特别是通过进一步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关键。深入推进“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条件下的制度规则衔接,创新完善各领域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有利于促进大湾区经济深度融合、要素无障碍流动,跨越各种机制规则难题,充分释放整合形成的合力,对于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等均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课题研究单位遴选工作,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研究”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3.2项目内容:“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研究”课题采购项目。 3.3研究要求 3.3.1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规则相互衔接的不顺畅、不充分将会阻碍大湾区建设步伐,拖慢大湾区建设速度。本课题重点就以下关键领域研究提出规则相互衔接的政策建议,通过应用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际工作中,搭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规则制度体系。 3.3.1.1大湾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规则对接。 3.3.1.2大湾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规则对接。 3.3.1.3大湾区人员跨境流动规则对接。 3.3.1.4大湾区资金跨境流动与监管规则对接。 3.3.1.5大湾区信息流动与网络空间规则对接。 3.3.1.6大湾区税收与监管规则对接。 3.3.1.7大湾区行业标准和认证认可体系对接。 3.3.1.8大湾区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规则对接。 3.3.1.9大湾区医疗等社会保障流转规则对接 3.3.1.10大湾区基础性公共服务规则对接。 3.3.1.11大湾区法律制度相互衔接。 3.3.2研究需求和研究难点 3.3.2.1梳理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中存在的制度障碍。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之间、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港澳之间、粤港澳大湾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规则相互衔接存在的问题。 3.3.2.2研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在规则相互衔接中的重点方向。 3.3.2.3制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的体制机制。 3.3.2.4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的政策建议。 3.3.3研究成果 本课题将对粤港澳大湾规则互相衔接中存在的制度障碍进行梳理,在各关键领域具体研究提出规则衔接的重点方向、政策建议以及推动规则衔接的体制机制。形成《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相互衔接机制研究》课题总报告,并围绕上述十一个方面提交分项报告。 3.4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3.4.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文献研究,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19年9月30日前召开开题会,向采购人报告总体工作大纲。 3.4.2 中标人应在开题后,迅速组织赴香港、澳门和珠三角地市调研,调研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赴京津冀、长三角、世界三大湾区等地调研,了解掌握经验做法,于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实地调研。 3.4.3 对前期研究情况、调研结果、收集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围绕相关问题至少举行2次研讨会,并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珠三角地市座谈会,听取相关问题和对策建议,就写作提纲开展专题研讨,撰写报告,形成初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于2019年11月30日前形成送审稿提交采购人组织评审。 3.4.4 中标人根据评审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3.6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及2019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若属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则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8月26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9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车元素楼上2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3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沈小姐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346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201房之自编202-210室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20-38036127
传真:020-38036572 邮编:510635
(三)采购人: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20-83133058
传真:020-83133058 邮编:51003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