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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_吉林十环网

时间:2019-08-27 14: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7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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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_吉林十环网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9Z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506055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15506055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先生0431-842620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石溪村桥危桥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上级专项资金75%、自筹资金25%,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新建3孔10米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预算资金为179.398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09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1118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0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本项目采购只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类型企业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8日至201909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下午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4.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1910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招标人不接受未进行现场报名单位参加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506055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431-842620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0827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3.10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11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19]594号文件,本项目采购只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类型企业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9.39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8日 08:00 至 2019年09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市   乡镇   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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