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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_吉林十环网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RH2019030(CG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84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楠 0431-84634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0431-819084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RH2019030(CG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二次),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成交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2019~2020年度供热期煤炭采购。 2.3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煤炭种类:烟煤。 2.5预计采购数量:5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6预计供货时间: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能力提供为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煤炭生产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6-2018年)生产并销售量达到平均每年200万吨及以上。 3.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近三年(2016-2018年)销售业绩平均每年不低于200万吨,投标时需提供与煤矿签订的不少于50万吨煤炭的购销协议。在长春市内有储煤货场库存量不得低于5万吨,并须在报名时提交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储煤量承诺书原件。 3.4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销售发票每年不少于五份,单项合同不少于3万吨。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形,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政府不良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拒绝存在下列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投标: (1)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报名。 投标报名材料如下: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商)、财务审计报告及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提供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提供公司近一年缴纳社保及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18年1月-2018年12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要求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17日9时(即开标时间),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电话: 0431-84634306 联 系 人: 李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联系电话:0431-81908468 17743403299 联 系 人: 陈女士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能力提供为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的煤炭生产商或经销商。 3.2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近三年(2016-2018年)生产并销售量达到平均每年200万吨及以上。3.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近三年(2016-2018年)销售业绩平均每年不低于200万吨,投标时需提供与煤矿签订的不少于50万吨煤炭的购销协议。在长春市内有储煤货场库存量不得低于5万吨,并须在报名时提交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储煤量承诺书原件。3.4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销售发票每年不少于五份,单项合同不少于3万吨。3.5 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产冻结、财务冻结等情形,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政府不良记录证明原件(投标人自行承诺)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参加投标。3.8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拒绝存在下列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本项目投标:(1)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持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2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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