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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它公告:阳新县惠安新苑公租房(二期)附属工程_湖北十环网
阳新县县级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阳新县惠安新苑公租房(二期)附属工程)
依据阳财采计备[2019]B134号备案表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阳新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阳新县惠安新苑公租房(二期)附属工程所需施工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131-Zcg.2019-129
二、项目名称:阳新县惠安新苑公租房(二期)附属工程
三、采购内容:室外硬化及景观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93.97882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且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8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市政道路绿化附属工程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息必须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的信息一致,须提供网站截图),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证),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已完工市政道路绿化附属工程类似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时间为准,同时网站发布的业绩中标公示截图页面的打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劳动合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C 证)。
2、本工程不接受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投标。
3、所有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平台信息记录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如未提供或查实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 2019年8月29日17:3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下载。采购需求及报名表下载:见附件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不诚信供应商名单。请各潜在投标人慎重对待本次投标。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有效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lilu00321@163.com 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无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特定条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露 联系电话:0714-3057969
电子邮箱:lilu00321@163.com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安置小区4栋
采 购 人:阳新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邓智 联系电话:18986574649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熊家垴小区8栋
附件:阳新县惠安新苑公租房(二期)附属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应商报名表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
来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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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湖北 惠安 阳新县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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