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海岸带示范区海洋防灾减灾研究项目(项目编号:PZH019A028)公开招标公告_广东十环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带示范区海洋防灾减灾研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908-016-006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带示范区海洋防灾减灾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根据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海岸带示范区海洋灾害影响和防灾减灾现状,开展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和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研究,编制《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海洋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报告》、《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风暴潮海洋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完成示范区海洋灾害承灾体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相关成果的专家评审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00,000.00元(不含专家评审会会议费用),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3、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7月-9月,邀请专家对总项目进行自验收;2020年10月组织召开结题验收会,完成项目总验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④ 投标人必须具有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涵盖海洋测绘)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9月09日 至 2019年09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9 月 09 日 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56622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郑志华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邮编:515041 (三)采购人: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联系人:林少伟 联系电话:0754-88465076 传真:0754-88465098 邮编:51504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