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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_吉林十环网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虹飞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晓光村于家岭小学 联系方式:宗贵春0431-889531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虹飞0431-8180810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 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发改审批字【2017】17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以《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长交运发[2019]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路网补贴(主线1000万元/公里)及政府直接投资(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用预算资金支付,工程款拨付年限为5年),招标人为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南延长线,工程起点接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的已建前进大街(桩号为K0+000),工程终点在规划芳草街以南,接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市界)段B合同段(桩号为K8+600),道路全长8600米。沿线设跨甲二路及绕城高速公路高架桥1座,跨河流桥梁4座,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图标准横断面为:中央分隔带4米、车行道15米*2、路侧绿化带1.5米*2、人行道4米*2、非机动车道 2.5米*2、城市绿化带7米*2,共计64米。 2.3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01标段。 标段号 实际施工 位置 实际施工 长度 桥梁 工程内容 01标段 K0+056.709~K8+600 8543.291m 高架桥764.8米/1座中桥229.96米/4座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5计划工期:2019年10月15日~2021年9月20日,706日历天;阶段性工期:桥梁主体工程完工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因征地拆迁等外部环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开工迟缓或整体工期顺延等情况,相应费用不另行补偿。 2.6工程款支付 2.6.1国家路网补贴部分:主线1000万元/公里,将根据工程进度在建设期内支付; 2.6.2政府直接投资部分:将根据工程进度、筹款情况支付,五年全部到位(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用预算资金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风险。 2.7其他要求 延线涉及石油管线、通讯管线、有线电视管线、电力管线、给水管线、燃气管线、军事管线等,投标人应具有与上述管线涉及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的能力;K4+600附近有军事单位,承包人还应具备与军方良好协调沟通的能力。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近五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 同时累计完成过以下工程: (1)累计完成过1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业绩; (2)完成过1座长度750米以上的桥梁业绩; (3)独立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业绩(须含有市政道路工程)。 业绩说明:公路工程企业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所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中能明确查到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如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市政工程业绩应为已列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开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出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信息。(如道路长度、标准、桥梁长度、合同额、开竣工时间等)。 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应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养护工程(如整治、改造、维修、病害防治等)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定。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不能通过评审。 3.7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1.1-2019.8.31)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 日至2019年9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资料每标段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9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14:00时,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每位投标人应递交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6本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2本次招标的关键内容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 7.3招标人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7.4招标人将在长春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以下相关内容: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晓光村于家岭小学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 系 人: 宗贵春 联 系 人:张吉庆、陈虹飞 电 话: 0431-88953165 电 话: 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8953165 传 真: 0431-818081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3近五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 同时累计完成过以下工程:(1)累计完成过1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业绩;(2)完成过1座长度750米以上的桥梁业绩;(3)独立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业绩(须含有市政道路工程)。业绩说明:公路工程企业业绩应为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已建主包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的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所附证明材料网页截图中能明确查到工程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交工日期和本次招标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如不能查找出本次招标所需的工程信息,则视为未填报此项业绩,同时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市政工程业绩应为已列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公开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网页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证明材料中需体现出业绩最低要求的相关信息。(如道路长度、标准、桥梁长度、合同额、开竣工时间等)。本次招标的企业业绩应为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养护工程(如整治、改造、维修、病害防治等)及国外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定。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不能通过评审。3.7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9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6.1.1-2019.8.31)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057.28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4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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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长春市 延长线 管理中心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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