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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五路居中心站办公区场站消隐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立体停车库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五路居中心站办公区场站消隐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立体停车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五路居中心站办公区场站消隐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立体停车库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12819Z-01-01-D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新野 项目联系电话:185111774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善家坟30号 联系方式: 010-68442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8001599-80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规模:用地面积140平方米 采购用途: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范围:五路居中心站办公区场站消隐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立体停车库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包括智能停车配套设备)、土建及钢结构施工、现场市政管线拆改、强弱电工程、智能工程(包括智能停车配套智能)、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不少于360小时稳定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相应的成员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a)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b)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c)为设备制造商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拟派项目设计师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两个及以上机械式停车楼工程建设。(4)投标人须具有近一年(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5)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09月01日至2019年08月31日)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承诺或证明。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联合体各家参与单位应分别出具相关承诺或证明。(7)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进京备案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b)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c)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9:30 至 2019年09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中科科仪2号楼6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内容: 1. 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项目经理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如为外地企业,需进京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社保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安全B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联合体投标的各参与方代表均应到场,还应携带联合体协议书; (9)投标人认为满足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另付邮寄费用50元。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4. 投标人需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 5.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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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北京 场站 资产管理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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